2015年6月10号中午,巴士四汽二分公司驾驶员沈某,在延安路上行驶44路公交车时,撞上隔离栏和高架桥立柱,导致2死多伤,最小一名伤者仅29个月大。司机沈某也重伤昏迷近一个月。
今天(9月27日)这起案件在长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检方以交通肇事罪对沈某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沈某多次表达了自己对死伤人员的歉意,不过沈某提出自己常年高血压及心脏早搏,车祸当时自己身体状况出现了问题。
不过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表示,沈某车祸时并没有突发脑梗、心梗等疾病,车祸与此并无关联。
最终法院认定沈某交通肇事罪成立,判处沈某有期徒刑四年。
按照规定,沈某可在十日内对此判决提起上诉。
(编辑: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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