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积极回应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需要,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复旦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传统法律文化与环境法典编纂研讨会7月15日在复旦大学法学院举行,旨在充分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用根植中国土壤的制度创造来丰富发展人类法治文明,助力我国环境法典编纂再迈新步伐。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的领导和专家,以及复旦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全国十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会议。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工党十七届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上海市法学会会长、党组书记崔亚东,复旦大学党委副书记尹冬梅,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杜宇在开幕式上致辞。
本次学术研讨会共设置一个主旨报告环节和两个专题报告环节,以专家主旨演讲和学术报告的形式组织参会的专家和学者围绕“传统法律文化与环境法典编纂”这一主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主旨报告环节由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志强主持。吕忠梅作题为“中国环境法典编纂的文化根脉”的主旨演讲;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何勤华作题为“中华传统文化与古代东亚的法典化”的主旨演讲;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志铭作题为“对‘法典’和‘自然’的概念认知问题”的主旨演讲;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刘宁作题为“中国古典诗歌与生态文明”的主旨演讲;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中国语言文学系教授陈引弛作题为“庄子的自然生态观念”的主旨演讲;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工商大学教授徐祥民作题为“法典编纂的会典模式”的主旨演讲;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梓太作题为“中国古代法典体例对编纂环境法典的启示”的主旨演讲;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教授王建革作题为“中国古代生态环境史简述”的主旨演讲。
专题报告环节分别由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俞秋玮和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何春茜主持,复旦大学李传轩副教授、上海政法学院杨华教授、南京大学吴卫星教授、东北林业大学周孜予教授、上海海事大学唐塘副教授、上海大学李晨光讲师、上海政法学院吴惟予讲师、上海社会科学院程飞鸿助理研究员等做主题报告,并由复旦大学陆志安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王岚副教授、同济大学夏凌副教授、复旦大学沈灏副教授等进行点评。
专题报告结束后,吕忠梅在总结中表示,本次会议是一次多学科跨越式的学术讨论,跨越时空、跨越中西、跨越学科、跨越思维模式。会议达成三点共识:一是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和传统生态文化能够为环境法典编纂提供丰厚土壤,二是环境法典编纂能够也应当担负起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使命,三是通过环境法典编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任重而道远。本次会议是中国环境法典编纂研究的新起点和新开端,希望更多的不同学科的学者通过各种形式的交流碰撞出思想火花,共同推进环境法典编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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