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锂电池自燃
8月1日傍晚,静华村的一间小仓库突然冒出浓烟,仓库内存放的35块电瓶车锂电池中,有4块在高温下自燃。消防、公安等部门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这些电池均为经过非法改装的“三无”产品。据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斌介绍,这些改装电池的表面经过打磨和铭文刻画,输出功率高达58.8伏,远超国家标准的48伏。
经过调查,存放这些电池的小仓库日常由附近的车行老板管理。车行店主表示,这些改装电池是从外面厂家进货的,由于不符合现行国标,无法在市面流通,只能进行报废处理。然而,由于回收企业难找,这些电池一直被存放在小仓库内,最终导致了自燃事件的发生。
检察官王斌和搭档袁航在调查中发现,改装电池的情况并不少见。为了延长电瓶车续航时间,一些骑手会去电动自行车车行购买改装电池。然而,这些电池往往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自燃,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保障辖区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检察官们便衣走访了辖区内的部分电瓶车售卖点,排摸仍在非法改装电池的店家,并向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其排查、整改。同时,检察官们还联系到区商务委,推荐了一家回收企业,将自燃的电池进行了安全处理。
在调查过程中,检察官们还了解到锂电池回收难的现状。由于运输成本高、回收渠道不统一等问题,导致大量锂电池无法得到正规处理。为此,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部表示,将向相关部门反映该情况,推动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电池生产、销售、回收的全产业链条。
出租出售改装电动车:车身质量超重、车速超标、车身尺寸超标
外卖骑手和部分市民对电动车的改装需求,催生了一些电动车行投其所好,主动销售经过改装的电动车。今年4月,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来的一条案件线索。反映一家电动自行车的经营企业,向外卖员出租和出售的电动自行车,存在超标的情况。
接到线索后,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即开始了调查工作,他们首先找到了购买或租赁涉案电动自行车的外卖小哥。果然,在对外卖小哥的送货记录进行调查的过程中,检察官发现,他们在驾驶涉案电动自行车进行送货时,骑行的最高时速几乎都超过了每小时50公里。
随后,检察机关对涉案公司出租和出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取证。调查中,涉案企业工作人员承认,他们会从厂家获得解码器,帮助租赁和购买车辆的骑手突破车速的限制。
检察机关透露,他们对两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也进行了调查。在其中一个生产企业,当场查获了两台涉嫌违规的现车。经检验,这两辆车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在另外一家生产企业的仓库里,检察官查货了一批超标的配件,进一步确认生产出来的车辆就是超标车辆。
为了彻底查明涉案电动车的超标情况,检察官来到了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向相关专家了解情况。根据相关鉴定报告,涉案电动车除了存在车身质量超重、车速超标之外,车身尺寸也明显超标。
更重要的是,鉴定中还发现,虽然电动车厂家合格证上标注熔断器的熔断电流为5安培,但实际上,涉案的两款电动车的熔断电流一个提高到了10安培,另一个提高到了25安培。
查明事实之后,检察机关决定,对生产这两款电动自行车的企业进一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让涉案企业承担起修复公众利益的责任。
果蔬合作社大棚里 报废电动自行车零件堆成山
塑料大棚本该种瓜果蔬菜,可是2024年3月27日,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在某果蔬合作社大棚开展调查时,看到的却是这样一个令人咋舌的场景,合作社的大棚里数百辆报废的电动自行车密密麻麻排成方阵,拆下的零件更是堆得像小山一样高。
现场共有两个连排的大棚,占地3.3亩。经过调查,检察机关确认北侧的大棚被改造成了报废电动车的拆解点。
在果蔬合作社,大搞非农业项目,承租人凭什么这么做?检察机关马上和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一番了解下来后确认,大棚所在区域,东侧是耕地,西侧是林地。承租人没有取得任何主管部门的许可,擅自更改土地用途,违法使用。
涉事果蔬合作社地处偏僻,周围有围墙、小河环绕,所以承租人才敢于违法乱来。幸好“益心为公”志愿者发现异常,将线索举报给检察机关,这才使得违法行为被公之于众。农地、耕地资源安全事关公共利益,分析案情后,检察机关决定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后,检察机关向当地基层政府制发了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职,督促责任主体,停止非农开发,修复受损的林地和耕地。行政机关回函整改后,检察机关重返现场跟进调查,了解整改情况。
承租人拖拖拉拉,整改进度缓慢,于是,检察机关同属地政府以及相关行政机关磋商,督促依法全面履职,推动整改工作进程。
在属地政府部门的干预下,2024年五月底,承租人在涉案土地上的相关设备全部搬离,拆除了硬化的地面,并对土地进行了平整。针对,现场发现的报废电动自行车,拆下的零件电池处理问题,检察官督促承租人合规处理。10月28日,人大代表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在检察官一起对整改效果进行了巡视。现场效果达到整改要求。
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重点聚焦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以及回收利用等各个环节,展开全链条监督。一方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自身职责,另一方面则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直接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2024年11月1日,最新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检察机关将对照新的技术要求,持续关注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
编辑: | 冯家琳 |
视频编辑: | 赵祎韫 |
责编: | 吴依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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